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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改革
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为“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9-06-25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10367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罗慧敏)6月25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江西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为“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调度工作。


发布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处长熊蔚宏说,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将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抓手来谋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流域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省委书记刘奇、省长易炼红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省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新闻发布会现场


高位推进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据了解,机构改革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职能有了较大的调整,既突出了职能转变,又明确了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目前,省、市生态环境机构全部挂牌运行,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编制增加4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以生态环境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成立由书记、省长为“双主任”、6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为副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调度工作;在9个省直单位“三定方案”中明确生态环保责任,做到“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


积极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 体现江西特色


2016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江西立即部署启动环保垂改工作,成立垂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垂改各项工作,改革进度列全国第七个、非试点省第一个。目前,11个设区市均已制定下发了垂改文件,正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的“三定”制定和人员上收等工作。


江西省在全国较早印发了《江西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垂改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明确了设置5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对市县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先行先试 创新推进赣江流域监管改革


流域改革是国家以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为基本遵循,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流域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的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实现流域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改革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3个流域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江西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印发在赣江流域开展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实施方案,覆盖8个设区市51个县(市、区)。主要有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明确职责边界三大试点任务。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设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承担流域协作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统筹设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协调解决流域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指导流域内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编辑: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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